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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含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 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乐歌 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以及 ESG 事项等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任何部门 或个人干预。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
乐歌股份(30072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6-25 11:02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
乐歌股份(30072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乐歌人体工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乐歌人 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 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 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 ...
乐歌股份(30072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25 11:01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7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 年11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乐歌转债自2021年4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自2024年 ...
乐歌股份(30072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华秀萍
2025-06-25 11:01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 提名 华秀萍 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
乐歌股份(30072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翼然
2025-06-25 11:0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 提名 陈翼然 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 ...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1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职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的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 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任前,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
乐歌股份(30072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郝亚斌
2025-06-25 11:0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郝亚斌_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_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提名为乐歌人 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