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tek(3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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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均应接受本制度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 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应当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 计、督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掌握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务等相关专 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 经验。 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同时在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原则,不得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 ...
乐歌股份(3007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同时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 内幕信息,不得进 ...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 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乐歌股份(300729)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甬外经贸资管函[2010]328 号"文批准由 宁波丽晶时代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于 2010 年 6 月 23 日在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目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330200736952581D。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0】万股,并于【2017】年【12】月【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octek Ergonomi ...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 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乐歌股份(3007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则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 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 ...
乐歌股份(3007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公司及子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子公司追加投 资(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 ...
乐歌股份(3007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三) 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 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和公司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 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一) 真实,是指公司 ...
乐歌股份(3007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独立 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 表决时,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如果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公司董事的选举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 ...
乐歌股份(3007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