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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数码(300743)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1-25 13:3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地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数码"、"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3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17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600,000.00元(不含税) 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6,40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03,048.18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天地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 ...
天地数码(30074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 成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 ...
天地数码(30074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 ...
天地数码(30074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 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得挤占公司 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高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以及 不得为非保本型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 ...
天地数码(3007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 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 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 其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
天地数码(30074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 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 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 ...
天地数码(3007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 管理等日常工作。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 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