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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数码(300743) - 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远期结汇业务是指公司为了控制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而和银行签订的远期 结汇合约(即提前锁定未来月份的外币的结汇价格),以下简称锁汇。 外汇期权又称货币期权(Currency Option),是一种选择契约,其持有人即 期权买方享有在契约届期或之前以规定的价格购买或销售一定数额某种外汇资 产的权利,而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则有义务在买方要求执行时卖出(或买进) 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的该种外汇资产。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汇 率风险所采用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和作业程序,规避汇率 变动风险及控制汇兑成本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天 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 任期结束。 1 第九条 本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委员会需要的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 ...
天地数码(30074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杭 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 董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
天地数码(30074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 效,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 ...
天地数码(30074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 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向全体股东提供安全、 经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为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第五条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 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
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3:3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 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 ...
天地数码(30074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 财务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