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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数码(30074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的所有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或以公司 自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 ...
天地数码(3007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
天地数码(30074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
天地数码(3007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5 13: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 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五)其他可能接 ...
天地数码(30074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公司不得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 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标的具体包括境内外的新股配售、申购、股票二级市场 投资、基金产品、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证券衍生品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子公司进行证券 投资须报经公司审批, ...
天地数码(30074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 ...
天地数码(30074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 ...
天地数码(3007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1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
天地数码(300743) -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 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 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 1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不限于: (三) 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 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 大经营计 ...
天地数码(300743)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1-25 13:3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 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 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 部单位或个人。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1 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 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第七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 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