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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1 11:02
法律意见书 $$\Xi{\bf O}\equiv\Xi\rlap{\pounds}\Xi+\rlap{\pounds}\Xi$$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
欣锐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职责范围 | 3 | | 第三章 | 议事规则 | 3 | | 第四章 | 附则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承担独立董事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六)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 法律、行 ...
欣锐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3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 4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8 | | 第五章 | 附则 | 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 ...
欣锐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1-21 11:0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2.00 万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 万股,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 11451.24 万股的 0.07%,占授出权益总数的 1.63%。 3、授予价 ...
欣锐科技:公司制度修改对照表(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法人治理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 | |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 |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 |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 |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 | |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 |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 |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 |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 | 制度。 | | 本制度。 | | | | 第二条 |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 |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 |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 | ...
欣锐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1:02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
欣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1 11:0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欣锐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欣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承担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4 ...
欣锐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1:02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
欣锐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5 | | 第六章 | 附则 6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承担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