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T(3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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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11亿元 同比下降34.29%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9 11:56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1.929 billion yuan for Q3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6.02% [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111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34.29%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EPS) stood at 0.2787 yuan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Revenue for Q3 2025: 1.929 billion yuan, up 6.02% year-on-year [2] - Net profit for Q3 2025: 111 million yuan, down 34.29% year-on-year [2] - Basic EPS for Q3 2025: 0.2787 yuan [2]
玉禾田重大治理架构调整:取消监事会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 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26项制度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9 11:4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Yuhua Tian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has made significant governance structure adjustments, including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s, to enhance decision-making efficiency and comply with the new Company Law and related regulations [1][2]. Group 2 - The supervisory board's functions will be taken over by the audit committee, and the positions of the three supervisors will be collectively vacated as part of the restructuring [2]. - The company has revise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developed 26 in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amendments to align with the new governance requirements [1].
玉禾田(300815) -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6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展战略 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发展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政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
玉禾田(30081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
玉禾田(3008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 ...
玉禾田(300815) -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 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修改)》(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并 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并接受内外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财务关系、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各项税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以及证券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 ...
玉禾田(3008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 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 ...
玉禾田(3008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 9 | | |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责完成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公司设立的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3 / 9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了促进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 ...
玉禾田(30081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 14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六章 | 附则 | 13 |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对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本细则与《公司章程》内容有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等具体规则对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细则作出明细规定的,以其具 体规定内容为准。 第二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及董事会秘 书 1 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 ...
玉禾田(3008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 13 | | |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玉禾田 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生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