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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 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二 ...
艾可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蕴珊)
2024-04-23 09:45
艾可蓝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 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见,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就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2023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董事 会召开次数 | 3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应参 | 现 ...
艾可蓝: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09:45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 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
艾可蓝: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 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417006836379072。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ctBlu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 ...
艾可蓝: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 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 8.4 万元/年。在公司或子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按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不额外领取董事及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 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 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 绩效情况确定。 经核算,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
艾可蓝: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4-23 09:45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梁茜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茜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 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截至本公告日,梁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梁茜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艾可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要 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 得知的重大信息或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通过规 定的 ...
艾可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澍)
2024-04-23 09:45
艾可蓝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 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见,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就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2023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董事 会召开次数 | | 3 | | |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应参 | 现场出 以通讯 ...
艾可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3 09:4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 由主 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东兴证券作为艾可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对艾可蓝进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人对艾可蓝出具保荐总 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 ...
艾可蓝: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3 09:45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