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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1-02 16:00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0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 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6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78,740,300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039,379.2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5,039,379.20 元/80,000,000 股*10=0.629922 元,即每股现 ...
艾可蓝: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2024-12-30 10:47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见证法律意见 德合律意字 19G20240008-3 号 致: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可蓝")的委托,本所指派钱方律师、王 睿律师(以下合称"本所承办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 限公 ...
艾可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0:47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8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屹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4人,代表股份数为 42,621,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2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为 42,176,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641%。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 ...
艾可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公告
2024-12-20 10:38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80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公告 | 涉及条款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4.股份转让 | 4.1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20 个交易日 | 4.1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20 个交易日 | | 价 款 支 付 | 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 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 | 方式 | 伍仟万元(¥50,000,000.00 元)。 | 伍仟万元(¥50,000,000.00 元)。 | | | 4.2 付款截止日到期前,乙方向甲方指 | 4.2 付款截止日到期前,乙方向甲方指 | | 定账户分批合计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 定账户分批合计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 | --- | --- | | 捌仟贰佰肆拾肆万元整(¥82,440,000.00 | 捌仟贰佰肆拾肆万元整(¥82,440,000.00 | | 元)。 | 元)。 | | 4.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在付款截止 | | | 日到期前,乙方无法向甲方指定账户分 ...
艾可蓝: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12-19 07:48
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财务 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贵港福光和广西锦浩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期间,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可蓝研究院分别向广西锦浩和贵港福光提供了借款。因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贵港福光 和广西锦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上述借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具 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可蓝研究院与贵港福光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签署《财务资 助协议》,约定艾可蓝研究院向贵港福光提供不超 ...
艾可蓝: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12-19 07:48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9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 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38.89%股份的公司 控股股东刘屹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提议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 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艾可蓝: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07:48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经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 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堃先 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 ...
艾可蓝: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07:48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6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拟将标的公司股权转 让导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被动形成,其业务实 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借款的延续,旨在保证被资助对象正常 开展经营,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将要求贵港福光及广西锦浩在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归还欠款本金及利息,标的公司股权的受让方保证督 促贵港福光和广西锦浩在上述期限内还款,且标的公司另一股东广东英莱特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5%)对上述借款及利息在 15%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被资助对象在本次股权转让过渡期 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
艾可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2 08: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以下简称"刘屹"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向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南传私募"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08%)(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股 份事项"或"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刘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为 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