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ctblue (300816)
icon
Search documents
艾可蓝(3008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 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 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 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 第十条 审 ...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
艾可蓝(3008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 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艾可蓝(3008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下属分支 ...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 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艾可 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 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由股东会选 ...
艾可蓝(3008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
艾可蓝(3008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情 形,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引 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 豁免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 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
艾可蓝(30081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效能提升,保障企业发 展。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一)行为合规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诚信准则; (二)资产安全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 使用、处置和侵占; (三)信息真实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各类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经营有效性目标。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 益; (五)战 ...
艾可蓝(3008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 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艾可蓝(3008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 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 于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 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