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 Ruixin Technology (3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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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300828.SZ):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2.32%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1 12:58
Core Viewpoint - Rui Xin Technology (300828.SZ) reported a year-on-year increase in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but experienc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was 148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3.25%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7.6087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2.32%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7.0225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33.48% [1]
锐新科技(3008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 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职工董事一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
锐新科技(3008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包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 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 ...
锐新科技(3008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 本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其他《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 充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具备吸引力 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 限相对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 酬水平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 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 ...
锐新科技(3008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 视同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制度 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 ...
锐新科技(3008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 要求资金占用方归还,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 整改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 ...
锐新科技(3008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 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 ...
锐新科技(30082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改选董事的议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按意愿将 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 行使,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人选应 ...
锐新科技(3008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 性,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
锐新科技(3008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提高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