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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Ruixin Technology (3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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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同意聘任国占昌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0-21 14:13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Ruixin Technology (300828) has announced the appointment of Guo Zhanchang as the honorary chairman of the company, with no specified term of office [1] Group 2 - The announcement was made on the evening of October 21 [1] - The appointment reflects the company's strategic decision to enhance its leadership structure [1] - The role of honorary chairman is typically associated with providing guidance and support to the company's management [1]
锐新科技(300828.SZ):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2.32%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1 12:58
Core Viewpoint - Rui Xin Technology (300828.SZ) reported a year-on-year increase in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but experienc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was 148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3.25%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7.6087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2.32%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7.0225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33.48% [1]
锐新科技(3008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 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职工董事一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
锐新科技(3008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包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 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 ...
锐新科技(3008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 本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其他《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 充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具备吸引力 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 限相对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 酬水平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 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 ...
锐新科技(3008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 视同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制度 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 ...
锐新科技(3008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 要求资金占用方归还,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 整改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 ...
锐新科技(3008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 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 ...
锐新科技(30082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改选董事的议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按意愿将 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 行使,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人选应 ...
锐新科技(3008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提高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