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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 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七)其他投资。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 ...
金现代(3008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 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本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包括 控股子公司)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以严格控制对 ...
金现代(3008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 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 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三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 控股股东 ...
金现代(3008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金现代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外派高管是指由公司推荐,派往董事会认为重要的控、参股企 业担任正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金现代(30083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1 ...
金现代(300830) - 公司章程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025,000.00股,于 2020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76.7599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山东金现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济南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370100733715775E。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英文名称:Ji ...
金现代(30083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9-12 11:48
第三条 股东会 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但不包括职 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 股东会 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 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 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 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二章 董 ...
金现代(300830)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现代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
金现代(30083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 股东会 对公司利润分配事 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 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股东会 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