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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就财务总监提供的年度审计工 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认后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再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确定年度审计的时间后,应及时通知财务总监,编制 财务会计报表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交由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形成书面意 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地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相关 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 公司年报沟通、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职责及积极作用,保障全体股 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 ...
金现代(30083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 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现代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现代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四)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中的 ...
金现代(30083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12 11:48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 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 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 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 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
金现代(300830) - 内幕交易防控考核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交易防控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有效防范内幕 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释义 1、"内幕信息":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2、"内幕交易":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行为。 3、"内幕信息知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 人员。 "外部信息使用人":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公司内幕 信息的,该外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为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 2、坚持公平、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部 门第一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重要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权责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董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公司内幕交易 防控工作业绩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备案、建立档案及检查等相 ...
金现代(3008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 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 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 ...
金现代(3008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金现代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 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 及其控股 ...
金现代(300830)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营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 监 1 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 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
金现代(3008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 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 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 购买、出售行为的,仍包括在报告事项之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 资融券交易,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减持 ...
金现代(30083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2 11:46
| 证券代码:300830 | 证券简称:金现代 | 公告编号:2025-06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2 | 债券简称:金现转债 | |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 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