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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 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 "《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或者辞职。董事辞 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 生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2 11:48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条 为促进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 作,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对外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管理,并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等相 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 措施, ...
金现代(30083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财务快 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 求报送信息的特定单位所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 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所涉单位、人员。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 ...
金现代(300830)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管理,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 等机构合 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 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应遵循完整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 性、成本效益性等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和岗位的目 ...
金现代(30083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管理工作,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即公司依法设 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第六条 公司高管层总体负责子公司的日常监管。对子公司的监管包括:对 超出子公司净资产一定范围的重大事项、对外投资项目等具体事项的可行性、决 策程序与依据,以及子公司内控与风险防控体系进行综合评估与论证;代表母公 司向子公司下达各类经营业绩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并对其实施绩效考核等。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50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就财务总监提供的年度审计工 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认后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再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确定年度审计的时间后,应及时通知财务总监,编制 财务会计报表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交由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形成书面意 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地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相关 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 公司年报沟通、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职责及积极作用,保障全体股 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 ...
金现代(30083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 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现代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现代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四)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中的 ...
金现代(300830) - 内幕交易防控考核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交易防控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有效防范内幕 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释义 1、"内幕信息":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2、"内幕交易":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行为。 3、"内幕信息知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 人员。 "外部信息使用人":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公司内幕 信息的,该外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为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 2、坚持公平、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部 门第一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重要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权责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董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公司内幕交易 防控工作业绩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备案、建立档案及检查等相 ...
金现代(30083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12 11:48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 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 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 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 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