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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 ...
金现代(3008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 股东会 决定。公司不得在 股东会 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审议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现代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的应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要 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发 展战略及相关事务进行前瞻性研究、评估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和运营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六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 ...
金现代(3008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金现代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公开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公司在发 ...
金现代(3008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 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七)其他投资。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 ...
金现代(3008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 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本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包括 控股子公司)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以严格控制对 ...
金现代(3008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 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 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三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 控股股东 ...
金现代(3008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2 11:48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外派高管是指由公司推荐,派往董事会认为重要的控、参股企 业担任正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