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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09:47
第二章 成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 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 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 ...
星辉环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6 09: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以 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 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 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 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权限的,董事会 ...
星辉环材: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4-04-26 09: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的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样受本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 ...
星辉环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6 09: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 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
星辉环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09: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 关要求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 ...
星辉环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09: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 获得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 理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 ...
星辉环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6 09: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说明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编制依据 本报告是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要求》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2023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的,从社会责任各种实践 角度诠释了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与理解。 三、时间范围 本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内容超出上述时间范围。 四、发布周期 八、报告获取 本报告为中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星辉环材官方网站(http://www.rastarchem.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 文档。若想了解本报告以外的其他信息,可通过公司年度报告或浏览公司网站。 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 五、报告范围 上市公司。 六、数 ...
星辉环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09:4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
星辉环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齐珺)
2024-04-26 09: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诚信、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 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董事高管薪酬、提名任命、 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齐珺,1982 年 3 月出生,博士,财务管理专业教授。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9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暨南大学管 ...
星辉环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6 09:4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而向被投 资单位投放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股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资产的行 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 财。 第四条 一般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 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五条 公司经审慎考虑可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