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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 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 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 ...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 ...
星辉环材(3008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第一章 总则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以 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 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 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 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应当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权限的,董事会应 ...
星辉环材(300834)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 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以下简称"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 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 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 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 ...
星辉环材(30083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 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而向被投 资单位投放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股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资产的行 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 财。 第四条 一般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五条 公司经审慎考虑可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
星辉环材(30083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 ...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3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 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 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召集人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 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 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 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
星辉环材(3008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辉环保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其他部门 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股东会审议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