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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娟萍)
2024-04-21 07:4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娟萍) 本人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 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 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钱娟萍女士,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副教授。1989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曾任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科马摩擦材料 ...
浙江力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7:40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提高公司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等行为。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 ...
浙江力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力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87.91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 资金人民币 1,708.45 万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77.43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28.78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3.89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72.77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 ...
浙江力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瑞)
2024-04-21 07:4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瑞) 本人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 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 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
浙江力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安 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 力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浙江力 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 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 ...
浙江力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 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 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
浙江力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07:4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 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 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
浙江力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1 07:4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评鉴事项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
浙江力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7:4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 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和本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制度 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
浙江力诺: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1 07:38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 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4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