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Wecome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3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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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08:1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推举叶志学 先生为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叶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维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08:08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 推举刘洋先生为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
维康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21 08:08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洋先生(董事长)、吴建明先生、孔晓霞女士、朱婷女士; 独立董事:刘江峰先生、郝岚女士、武滨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非职工代表监事:叶志学先生(监事会主席)、麻家佳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 ...
维康药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2:17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 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923,2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 ...
维康药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2:17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757 号 致: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维康药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 ...
维康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5-14 12:3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 ...
维康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4 12:3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公司名称(中文)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名称(英文) | Zhejiang Wecome Pharmaceuti ...
维康药业: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等文件的更正公告
2024-05-14 12:33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等文件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 江 维 康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更正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 ...
维康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5-14 12:3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 定权。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维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维康药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维康医药 商业有限公司、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浙江维 康瓯江胶囊有限公司、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 ...
维康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5-14 12:3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 项 目 | | 序号 | 金 额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 72,559.5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63,820.15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687.3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1,279.55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 105.7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 65,099.7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 793.1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 E=A-D1+D2 | | 8,252.9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 F | | 6,293.97 | | 差异 | | G=E-F | | 1,959.01 | [注]期初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以前年度实际控制人占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959.01 万元,公 司已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