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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Huiyun Titanium Industry (3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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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钛业(30089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管理,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惠云钛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 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 ...
惠云钛业(3008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 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执行董事)或股东会(股东)就其对外 担保事宜做出决议(决定)前报告公司,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作出相应决议,并应于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
惠云钛业(3008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 集资金管理 ...
惠云钛业(3008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人选、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惠云钛业(3008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惠云钛业(3008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 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 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
惠云钛业(3008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广东 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特制定《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以下称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 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会 议资料。情况紧急且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会议通知时间不受本条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 ...
惠云钛业(30089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附 属企业。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 金等财务资助。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 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 经营 ...
惠云钛业(3008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管理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 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
惠云钛业(300891)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8 13:3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适用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 策、法律、法规; (四)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