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Seck Intelligent Technology (3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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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定义 第五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六条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及《创业板股票上 ...
山科智能(3008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分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 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 权份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 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依法 ...
山科智能(30089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山 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前款第 (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 ...
山科智能(30089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 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便于股 东参会的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股东通过上 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公司召开股东会可以同时进行网 ...
山科智能(300897) - 对外投资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 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 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 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 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1 一年)的投 ...
山科智能(3008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 合并计算。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 格自律,不得进行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纵证券交 ...
山科智能(3008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了完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 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 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 ...
山科智能(30089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进一步完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 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
山科智能(300897)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公司资产运营 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 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 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具体形式包括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 及其他担保事宜,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开具保 ...
山科智能(300897) - 委托理财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07 08: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 控制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 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