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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同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ST凯鑫(3008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 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 相适应。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 ...
*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程序,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和义务,促 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 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 ...
*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并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 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批 准。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ST凯鑫(30089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突出主业和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本制度所称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
*ST凯鑫(300899)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印章范围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及规范的印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 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部门机构章、业务专用章,以 及一切法律认可的能够代表公司行为的印鉴、电子印章等。 第三章 印章刻制 第四条 对于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应由公司指定专人到公安机关核 准的单位统一刻制,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经公安机 关备案。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第五条 印章刻制完成当天,办理专人需要将印章移交给总经理指定部门留 样保存,做好启用登记,以便备查。 第四章 印鉴保管 第六条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其中,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总 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专人保管;财务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要求,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 保管以及使用,加强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 ...
*ST凯鑫(30089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 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原则上只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除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批 准,不得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 ...
*ST凯鑫(3008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03 1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 ...
*ST凯鑫(30089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的认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
*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 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 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 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独立董事遵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选任。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