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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6 10:34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 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
上海凯鑫: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6 10:34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 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 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从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 ...
上海凯鑫: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26 10:3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的认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
上海凯鑫: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6 10:3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上海凯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6 10:34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凯 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 ...
上海凯鑫: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剑锋)
2023-12-26 10:34
三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提名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剑锋为上海凯鑫 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
上海凯鑫: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2-26 10:34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签字: 2、独立董事王剑锋女士、吴代林先生的任职资格、学历背景、工作经历、 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 作》《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 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王晓琳 杨昊鹏 林宏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
上海凯鑫: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12-26 10:34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 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挪用募集资金,不得挤 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 ...
上海凯鑫: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6 10:34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 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 相适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 ...
上海凯鑫: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6 10:34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