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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INO TECH(3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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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7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 system to enhance the accountability and quality of annual report disclosures,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 Group 1: Disclosure Responsibilities - The system applies to the company's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actual controllers,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department heads, subsidiary heads, and other personnel involved in annual report disclosures [1]. - Company personnel must strictly adhere to the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to ensure that financial reports accurately reflect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tus, operating results, and cash flows [2]. Group 2: Error Recognition and Handling - Major errors in annual report disclosures include significant accounting errors in annual financial reports, major omissions, and discrepancies in performance forecasts [2][3]. - If significant errors are identified, the company must correct previously published financial reports and may need to hire a qualified accounting firm for auditing [3][4]. Group 3: Accountability Procedures - The company will investigate the causes of significant errors and determine responsibility, with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aking decisions on accountability [4][5]. - Responsibility for major errors is categorized into direct responsibility and leadership responsibility, with department staff held accountable for the accuracy of the information they provide [5]. Group 4: Consequences of Accountability - Consequences for accountability may include corrective actions,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and potential legal action for severe cases [5][6]. - The results of accountability for major errors will be included in the annual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personnel [6].
*ST凯鑫(30089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 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 合理预计: (一)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 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 ...
*ST凯鑫(30089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凯鑫分离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企业的股 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 险、理财产品、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
*ST凯鑫(3008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凯 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 ...
*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高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提案应提交董事 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
*ST凯鑫(30089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 ...
*ST凯鑫(3008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 ...
*ST凯鑫(3008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符合中国证券会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
*ST凯鑫(3008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03 11:0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具 ...
*ST凯鑫(30089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03 11:0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的是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