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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圣江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陆圣江 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 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 ...
宝丽迪: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3-28 12:4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徐容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审议 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
宝丽迪:宝丽迪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2:4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 ...
宝丽迪: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宝丽迪")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及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根据《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 ...
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2024-03-28 12: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对宝丽迪的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地点为宝丽迪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讲述《公司法修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 ...
宝丽迪: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8 12:49
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 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上市期间及 2020-2023 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 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相 关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 ...
宝丽迪: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25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杜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 历详见附件)。杜宏先生将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杜宏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 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
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3-28 12:49
关于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三月 之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 司等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重组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 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 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 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 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 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信息。 1 | 声明 | 1 | | --- | --- | | 目录 | 2 | |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 ...
宝丽迪: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12: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新增 | 否 | | 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次新增或修 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4 年 3 月 28 日,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
宝丽迪: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容述职报告
2024-03-28 12:49
本人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和勤勉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本人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 | | | | 席次数 | 席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