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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8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 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 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公司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在 ...
日月明(30090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8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
日月明(30090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8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不 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江西日月明 ...
日月明(3009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日 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
日月明(3009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 ...
日月明(30090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 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含直接 和间接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互 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具体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 第五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审议。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 ...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2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 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委 员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的,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就 职前,原审计委员会委员仍应继续履行 ...
日月明(3009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9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 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
日月明(3009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明确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1 页 共 19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地 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东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