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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会议及通知 | 3 | | 第三章 | 参会人员 | 4 | | 第四章 | 会议提案 | 5 | | 第五章 | 会议表决及决议 | 5 | | 第六章 | 会议记录及保存 | 7 | | 第七章 | 附 则 | 8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行 为,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科学、审慎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及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
凯龙高科(3009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1 | |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 理与规范,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平 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 避表决;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
凯龙高科(3009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3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 | 6 | | 第五章 | 附 则 11 |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 ...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 ...
凯龙高科(30091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 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三)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四)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 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条 ...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加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规定,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 选出的董事 ...
凯龙高科(3009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1 | 第二章 |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3 | | --- | --- | | 第三章 | 提名、选举和更换 5 | | 第四章 | 职责与履职方式 6 | | 第五章 | 履职保障 10 | | 第六章 | 附则 11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和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凯龙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凯龙高科(3009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凯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资者 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 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人 因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视为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风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
凯龙高科(30091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24 12: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 公司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