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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9 11:09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庙塘桥藕杨路 158 号凯龙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49,467,4 ...
凯龙高科: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11:09
凯龙高科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 事会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本次 ...
凯龙高科: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08-28 10:22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1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拟通过江苏省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希领")100%股权; 2、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4、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存在挂牌期间征集不到意向受让方的 风险,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盈利能力, 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江苏希领 100%股权。经北 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
凯龙高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8 10:22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4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为保 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公司 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 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无异议,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凯龙高科: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10:22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年期初 2024 | 年半年度占 2024 | 年半年度 2024 | 年半年度 2024 | 年半年度 2024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的利息 | 偿还累计发生 | 期末占用资金 | 原因 | | | | | | | | (不含利息) | (如有) | 金额 | 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 | | ...
凯龙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10:22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同意,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业绩、财 务状况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9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宗洋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 ...
凯龙高科: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8-28 10:22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2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4 名, 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56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789%。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 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
凯龙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10:22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臧志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
凯龙高科: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0:22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 中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不得解 除限售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
凯龙高科: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10:22
法律意见书 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 二 〇 二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八 日 1 关于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佑"或"本所")受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委托,作为其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凯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3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