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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和批准 第六条 对外担保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公司其他部门应积极予以协助。 财务部在对外担保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查申请担保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 ...
朗特智能(3009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发现控股 ...
朗特智能(300916)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 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该等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报表、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或需 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公司信息对 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 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
朗特智能(3009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
朗特智能(30091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 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
朗特智能(3009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 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 ...
朗特智能(3009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会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
朗特智能(30091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 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 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 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计算方法和投票方式 第五条 股 ...
朗特智能(3009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其他人共同经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朗特智能(3009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 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四条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