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Longtech(300916)
icon
Search documents
朗特智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08:47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于2020年11月20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了普通股(A 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 ...
朗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08:47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欧阳正良,独立董事杨小平、李鹏志、王茂祺以 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朗特智能: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15 08: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 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551.50万元。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 ...
朗特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08: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申报、披 露、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 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
朗特智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08:47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 行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的直接掌握者,有义务作为信息报告人(以 下简称"报告人")及时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 ...
朗特智能: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8-15 08: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 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 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或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管理制 ...
朗特智能: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15 08: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编制单位: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用方与上 | 上市公司 | 2024 年期 | 2024 年 1-6 | 2024 年 1-6 月 | 2024 年 1-6 月偿 | 2024 年 6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市公司的关 | 核算的会 | 初占用资 | 月累计发生 | 占用资金的利 | 还累计 | 月 日占 30 | 占用形成原 | 占用性质 | | | | | | | 金额(不含利 | | | 用资金余 | 因 | | | | | 联关系 | 计科目 | 金余额 | | 息(如有) | 发生金 | | | | | | | | | | 息) | | 额 | 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朗特智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4年8月)
2024-08-15 08: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牟取个人利益, 不得因其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从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 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区分公务支出和个人支出,不得利用公 司为其支付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 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 他人的利益,以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朗特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08: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相 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 事项发生时;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 ...
朗特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08:47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韦永校先生主持,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苟兴荣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