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Runya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3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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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24 12:09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37 号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 科技")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34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润阳科技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 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 ...
润阳科技(300920)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12:09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35 号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 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润阳科技)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甘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 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 财务报告内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4 12:09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4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8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34 号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 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何生已届满离任)
2025-04-24 12:0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何生,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 1 月的任职 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 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 本人于 2024 年 1 月底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的 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徐何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专业为经济法,职称为副教授,历任浙江大学秘书,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法 学院教师,2024 年 6 月起担任法学院副院长,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9 年 5 月至 20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登云)
2025-04-24 12:06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或参与 审议情况如下: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涂登云,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裴金华)
2025-04-24 12:0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裴金华,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裴金华,198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毕业;历任杭州杭诚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实习理师、 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浙江金杜智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1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 ...
润阳科技(30092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2:0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表》,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已届满离任)、徐何生先生(已届 满离任)、王光昌先生(已届满离任)、沈云驾先生、裴金华先生、涂登云先生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已届满离任)、徐何生先生(已届满离任)、 王光昌先生(已届满离任)、沈云驾先生、裴金华先生、涂登云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翰林已届满离任)
2025-04-24 12:0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翰林,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 1 月的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 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 效支撑,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1 月底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 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翰林,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专业为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现已退 休),现任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云驾)
2025-04-24 12:0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云驾,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副总监;现任浙江芯科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4 年 1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光昌已届满离任)
2025-04-24 12:06
本人王光昌,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 1 月的任职 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 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 本人于 2024 年 1 月底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的 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光昌,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浙江省会计领 军人才,上交所企业上市领军人才,温州市管理会计专家组成员,瑞安市会计 学会理事、温州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 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指导老师、温州市汽摩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