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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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8 07:42
1 二、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 午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3 年度暨 2024 年 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参加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情况如下:董事长兼总经理严华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财务总监刘芳女士、独立董事胡振超先 生、保荐代表人彭西方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投资 ...
法本信息:公司章程
2024-04-28 07:42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95421713J)。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37 万股,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 科技园 B 座 ...
法本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8 07:4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 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
法本信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07:4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214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法本 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认为,法本信息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 ...
法本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8 07:4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37.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4,998.9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92.38 万 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575.40 万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283.0 ...
法本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8 07:42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订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 | | 第三十三 ...
法本信息:方正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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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等有关规定,方正承销保荐对法本信息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23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8 元,共计募 ...
法本信息: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8 07:42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孙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降低融资费用,公司及子公司配置利率较低的外币贷款为业务服务,陆 续 ...
法本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07:4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 ...
法本信息: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28 07:42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