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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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8 07:4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4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 露。 (四)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
法本信息: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8 07:44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实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4002 室 Address: Suite 4002, Tower 1, Lujiazui Century Financial Plaza, No.729 South Yanggao Road,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7, P.R.C. 电话:(86 21) 61060889 传真(Fax):(86 21) 61600890 Tel;(86 21) 61060889/Fax;(86 21) 61600890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君泽君[2024]证券字 2023-017-3-1 致: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法本信息: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8 07:4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15 号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法本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法本信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法本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
法本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07:44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 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事;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 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 其他职权。 公司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44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所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比例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
法本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8 07:4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 ...
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07:42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3 年度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 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 ...
法本信息: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8 07:42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 步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 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法人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 ...
法本信息: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8 07: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5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决议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
法本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幼平)
2024-04-28 07:4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 本信息")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幼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汇丰商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9年10月至今历任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现为新财富董秘名人堂成员。曾任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 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