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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DOBE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 Group) (3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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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30094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二)符合《证券法》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 ...
德必集团(30094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 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根据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所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享有的总票 数。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如涉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
德必集团(30094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四条 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 易事项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德必集团(30094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德 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 ...
德必集团(30094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 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 ...
德必集团(300947)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披露行为,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诉讼、仲裁",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诉讼、 仲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 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 实披露信息; (二)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保证披露 ...
德必集团(3009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增强信息披露的效能,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及 (六)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也包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 ...
德必集团(30094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1 | | --- | | 1 | | 4 | | |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5 | | ---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通知、公告 | | 第一节通知 | | 第二节公告 | |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 第十章修改章程 54 | | 第十一章附则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 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72698184Q ...
德必集团(300947) -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包括: 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明确本公司重大投资、 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资产运用活动,包括资产运用的筹划、资产 投资、日常运营有关的交易事项等。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出于日常经营需要而实施的原 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或处理,但资产置 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
德必集团(3009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