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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DOBE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 Group) (3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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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29 11: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成员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德必集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德必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 ...
德必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 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 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应配 ...
德必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4-02-29 11:2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 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 ...
德必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负责人,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应 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的发生和进展情况,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资料。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 ...
德必集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2-29 11: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集团"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 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 在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
德必集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2-29 11: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集团"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4 号)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47.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47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9,350.6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197.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
德必集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2-29 11:24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子公司、 公司孙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前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必岳麓 WE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 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终止"园区智慧精 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中的"芳华德必运动 LOFT 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昭 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以及"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195.88 万元以及 ...
德必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2-29 11:2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 门及职责包括: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 有 ...
德必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29 11:24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