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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DOBE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 Group) (3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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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30094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 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 ...
德必集团(30094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德 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 ...
德必集团(30094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1 | | --- | | 1 | | 4 | | |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5 | | ---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通知、公告 | | 第一节通知 | | 第二节公告 | |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 第十章修改章程 54 | | 第十一章附则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 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72698184Q ...
德必集团(300947) -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包括: 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明确本公司重大投资、 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资产运用活动,包括资产运用的筹划、资产 投资、日常运营有关的交易事项等。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出于日常经营需要而实施的原 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或处理,但资产置 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
德必集团(3009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
德必集团(30094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 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 会做出决议前报控股公司核准,控股子公司 ...
德必集团(30094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
德必集团(3009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
德必集团(30094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 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 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 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 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 ...
德必集团(3009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 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选 任 (五)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