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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DOBE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 Group) (3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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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3009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增强信息披露的效能,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及 (六)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也包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 ...
德必集团(300947)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披露行为,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诉讼、仲裁",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诉讼、 仲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 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 实披露信息; (二)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保证披露 ...
德必集团(30094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 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 ...
德必集团(30094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德 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 ...
德必集团(300947) -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包括: 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明确本公司重大投资、 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资产运用活动,包括资产运用的筹划、资产 投资、日常运营有关的交易事项等。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出于日常经营需要而实施的原 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或处理,但资产置 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
德必集团(30094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1 | | --- | | 1 | | 4 | | |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5 | | ---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通知、公告 | | 第一节通知 | | 第二节公告 | |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 第十章修改章程 54 | | 第十一章附则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 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72698184Q ...
德必集团(3009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
德必集团(30094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 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 会做出决议前报控股公司核准,控股子公司 ...
德必集团(30094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
德必集团(30094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 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 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 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 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