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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16:00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项是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 策此次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 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 ...
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1-23 16:0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以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利 ...
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1-23 16: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 ...
奇德新材(3009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1-23 16:0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 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各项 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 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 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控股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 (一)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股东代理人根据公司授权行使相应的表 决权;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控股子公司的股份,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 (四)查阅、复制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董事会会 议记录及决议文件、执行董事决定、监事会会议记录及监事决定文件、财务会计 报告等重要文件; (五)控股子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法律、法规或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管理,完善法 ...
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创投")、海南欣胜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海南欣胜")共同出资成立广东粤科胜华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目标企业"),目标企业主要从事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业务,目标企业计 划总认缴出资金额为 3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粤科创投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海南欣胜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2300 万 元。《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
奇德新材(300995) - 章程
2025-01-23 16:0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 第一节 股东 7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董事 22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4 | | | 第六章 总经理(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监事 3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3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8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 | | 第九章 通知和 ...
奇德新材(300995)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1-23 16:0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 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 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 公司质量,依 ...
奇德新材(30099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于海涌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 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