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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 ...
崧盛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 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前款"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崧盛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 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 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董事 ...
崧盛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 1 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和 报刊上正式披露。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指《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 ...
崧盛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 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崧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 ...
崧盛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 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 自 ...
崧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证券代码:301002 |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8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59 |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 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
崧盛股份: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之规定具有相 同含义。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
崧盛股份: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2 13:0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要求的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六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 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