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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30104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 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
义翘神州(30104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1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 ...
义翘神州(30104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重大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
义翘神州(30104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8 12:47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上述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 被审计对象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配合内审部 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单位负责人对本单 位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负责指导、监督内审部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 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委员会监督及 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1 ...
义翘神州(301047) - 公司章程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8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2 | | 第十一章 | 附 则 | 52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依照《公司法》和其 ...
义翘神州(3010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 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 ...
义翘神州(3010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与其相关的交易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关 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与其相关的交易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
义翘神州(30104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 ...
义翘神州(3010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8 12: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 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 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收到辞职报告 后应及时对外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 ...
义翘神州(3010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2:47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运作机制,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