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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 ...
雅创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雅创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
雅创电子: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一章 总则 1、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即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所属全资 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委派到参股公司的负责 ...
雅创电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 市场风险显著增加。鉴于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 于 2024 年 9 月 4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方便 对威雅利远期外汇额度的管理,本次拟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5,000 万美金或其他等值外币,新增额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意时点投资总额度 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合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 业务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 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 ...
雅创电子(3010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 The purpose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is to enhance communication with investors and potential investors, promoting understanding and recognition of the company [2] - Basic principles include compliance, equality, proactivity, and honesty [2] - The management should respect investors, return value to them, and protect their interests [2] Group 2: Objectives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 Establish a management philosophy that respects investors and builds a stable investor base for long-term market support [3] - Improve company transparency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 through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3] - Foster a corporate culture that emphasizes service and respect for investors [3] Group 3: Responsibilities and Structure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daily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overseeing activities and ensuring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company operations [5] - The securities department, led by the board secretary, handles daily investor relations tasks [5] - Staff involved in investor relations must possess good character,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communication skills [5] Group 4: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Communication - The company must adhere to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nsuring fairness and transparency [6] -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hould be conducted equitably, allowing all investors equal access [7] - The company should provide timely updates on any significant changes affecting previously disclosed information [20] Group 5: Investor Engagement Activities - The company should regularly hold annual report meetings within ten trading days after report disclosure, involving key executives [12] - Communication with small and medium investors should be prioritized, ensuring their opinions are heard [13] -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should include various channels such as online platforms, meetings, and direct communications [11] Group 6: Record Keeping and Compliance - A comprehensive archive of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must be maintained, including participant details and communication content [43] - The company must avoid accepting investor visits or media interviews within thirty days prior to major report disclosures [44] - In case of regulatory penalties, a public apology meeting must be held within five trading days to explain the situation and corrective measures [45]
雅创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 应由公司董事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 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 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
雅创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
雅创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监事会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接待、 ...
雅创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 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