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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它个人原因,造 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 ...
雅艺科技(30111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 披露的可靠性,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就 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 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负责,重要的内部控 ...
雅艺科技(3011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 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 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 会应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音像 ...
雅艺科技(3011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 1 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 ...
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雅艺 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2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
雅艺科技(3011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和 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
雅艺科技(30111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 ...
雅艺科技(301113)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浙 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前述所称及时是 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下同)。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内容存在异议 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 ...
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 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3 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
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25 11:02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 任,享受相关待遇,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 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