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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雅艺 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2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
雅艺科技(3011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和 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
雅艺科技(30111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 ...
雅艺科技(301113)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浙 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前述所称及时是 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下同)。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内容存在异议 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 ...
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 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3 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
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25 11:02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 任,享受相关待遇,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 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 ...
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非独立董事,2 名 独立董事。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 ...
雅艺科技(3011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1:0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雅艺金 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
雅艺科技(301113) - 公司章程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 | --- | | œ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雅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 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0776454800N。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审核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75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 第六 ...
雅艺科技(30111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6-25 11:0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 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