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Q Corporation(3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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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22:56
所得税费用变动幅度为80.83%,原因: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增加。 财务报表中对有大幅变动的财务项目的原因说明如下: 在建工程变动幅度为25.05%,原因:新能源募投项目投入增加。 短期借款变动幅度为166.85%,原因:银行贷款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幅度为-212.4%,原因:本期存款利息较上期增加约1,600万。 据证券之星公开数据整理,近期正强股份(301119)发布2025年中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 入2.16亿元,同比上升5.11%,归母净利润6346.35万元,同比上升70.81%。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二季度 营业总收入1.13亿元,同比上升4.46%,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2553.6万元,同比上升40.68%。本报告期 正强股份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当期应收账款占最新年报归母净利润比达153.92%。 本次财报公布的各项数据指标表现尚佳。其中,毛利率31.6%,同比减3.26%,净利率29.31%,同比增 63.1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1255.75万元,三费占营收比-5.8%,同比减268.98%,每 股净资产9.54元,同比增1.14%,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38元,同比减 ...
机构风向标 | 正强股份(301119)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7家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7 02:28
2025年8月27日,正强股份(301119.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8月26日,共有7个机构投资 者披露持有正强股份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4586.35万股,占正强股份总股本的44.10%。其中,机构 投资者包括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ARCLAYS BANK PLC、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A、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A、建信精 工制造指数增强,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44.10%。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上涨了1.47 个百分点。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3个,包括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A、建信中证 1000指数增强A、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个,即中邮睿泽一 年持有债券A。 外资态度来看,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外资机构有 2 家 ,包括BARCLAYS BANK PLC、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正强股份(301119.SZ):上半年净利润6346.35万元 同比增长70.81%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6 10:18
格隆汇8月26日丨正强股份(301119.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亿元,同 比增长5.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6.35万元,同比增长7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12.58万元,同比增长43.46%;基本每股收益0.61元。 ...
正强股份(301119.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6346.35万元,增长70.81%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09:55
智通财经APP讯,正强股份(301119.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16亿元,同比增长 5.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35万元,同比增长7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12.58万元,同比增长43.46%。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 ...
正强股份(30111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 ...
正强股份(3011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保障全体 参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亦可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但需在会议中 进行说明。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并 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参会成员,因紧急情况需召开临时会议时,经全体参 会成员一致同意,通知可不受上述时限限制。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专门会议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 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 ...
正强股份(30111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体 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监 管规则以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据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确定。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 ...
正强股份(30111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37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3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8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48 |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正强股份(3011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会议,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杭州正强 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五)法律、行政 ...
正强股份(3011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理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 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