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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3011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理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 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 ...
正强股份(3011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会议,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杭州正强 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五)法律、行政 ...
正强股份(3011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 式。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 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 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
正强股份(3011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 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3、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 不重复计算。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社 会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 ...
正强股份(3011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 司董事会设立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 ...
正强股份(3011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管理,进一 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并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
正强股份(3011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 ...
正强股份(3011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
正强股份(3011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
正强股份(301119)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44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投资和 交易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投资、 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 定或要求,公司关于投资、交易(以下简称"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 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