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na Smart Equipment (3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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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301129.SZ):前三季度净亏损4656.16万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9 09:12
Core Viewpoint - 瑞纳智能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but also faced substantial net losses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operating revenue of 138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40.32%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 loss of 46.56 million yuan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a loss of 62.19 million yuan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stood at -0.34 yuan [1]
瑞纳智能(30112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第一章 总则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规范化、标准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 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内部审计是 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
瑞纳智能(30112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 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是指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 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 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 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 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 ...
瑞纳智能(3011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规范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 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 ...
瑞纳智能(301129) -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 (二)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例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制订未来重大 经营计划,签订重大合同等;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媒体、投 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
瑞纳智能(301129) - 特定对象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特定对 象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股份 变动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特定对象,具体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 ...
瑞纳智能(3011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 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 ...
瑞纳智能(3011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 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
瑞纳智能(3011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 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 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营销人员、 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等;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持有公 ...
瑞纳智能(3011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08:15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