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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1:2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瑞纳智能 | 指 |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所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指 | 本法律意见书的签字律师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 | 指 |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 | 案)》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股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 | | | | 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 | 首次授予 | 指 |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 ...
瑞纳智能:瑞纳智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佳)
2024-04-18 11:2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王晓佳,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曾担任合肥工业大学数学学院助教、讲师、应用数学系主 任、管理学院讲师。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2020 年 3 月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历次 董事会、历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具 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晓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晓佳作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 ...
瑞纳智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8 11:2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瑞纳智能")于 2024 年 4 月 18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一、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人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
瑞纳智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11:2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 立董事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禹久泓先生、 王晓佳先生2023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
瑞纳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1:24
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瑞纳智 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 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
瑞纳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瑞纳智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18 11: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 1 | | --- | | 一、释义 2 | | --- | | 二、声明 3 | | 三、基本假设 4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5 | | 五、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7 | |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9 |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2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提供,本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 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 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对上市公 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 ...
瑞纳智能: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8 11:2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 ...
瑞纳智能: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
2024-04-18 11:2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 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
瑞纳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4-18 11:24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 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 039 号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 ...
瑞纳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8 11:24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