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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 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 及时披露。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 提供担保,执行本制度。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 ...
瑞德智能(30113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公司及各经营实体与资本性支出相关的投资(如设备、厂房等固定资 产投资); (四)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 ...
瑞德智能(30113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cal O}{\underline{{{-\mp}}}}\hbar\rlap{/}\mp\hbar\rlap{/}\Gamma{\cal J}$$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 取り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瑞德智能(3011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 ...
瑞德智能(3011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独 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 ...
瑞德智能(301135)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 ...
瑞德智能(3011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瑞德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
瑞德智能(30113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1:16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可以 ...
瑞德智能(30113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1: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选择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 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
瑞德智能(3011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2 11: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