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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6-13 03:56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2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1.3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3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1 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2.1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 质量记录,并满 ...
鸥玛软件: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6-13 03:56
(修订)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 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 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1.3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 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 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 ...
鸥玛软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6-13 03:54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1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 债权、债务重组; (9)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1)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 销售产品、商品; (13) 提供或接受劳务; ( ...
鸥玛软件:承诺管理制度
2024-06-13 03:54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加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股东、董监高人员、关联方、收购人及其他承诺人等(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 及公司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 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承诺指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 解决措施。 2 承诺管理 2.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2 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 不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当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 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2.3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的具体事项; (2)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 ...
鸥玛软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6-13 03:54
1.1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山大鸥 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1.3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4 公司应当为独 ...
鸥玛软件:关于拟受让济南智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6-13 03:54
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受让济南智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向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 资本")全资子公司济南智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数码")100% 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智慧数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 公司控股股东山大资本收购智慧数码 100%的股权,并签订《关于转让济南智慧 数码科 ...
鸥玛软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6-13 03:54
(修订) 1 总则 1.1 为加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信息 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1.3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1.4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5 公司可 ...
鸥玛软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6-13 03:54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3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对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督和责任追 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1.5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开 展对公司募 ...
鸥玛软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济南智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6-13 03: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受让济南智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公 司控股股东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资本")收购济南智慧 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数码")100%的股权。根据坤信国际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济南智慧 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坤信评报字[2023]第 0119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智慧数码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632,452.29 元,经各方一致确定,本次收购股权的 交易总价为 2,632,452.29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智慧数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与山大资本签订了《关于转让济南智慧数码科技有 限公司 100 ...
鸥玛软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6-13 03:54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规范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1) 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 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2) 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3) 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4) 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 ...